第五百四十一章 十殿阎罗!(1/4)
第五百四十一章十殿阎罗!
十殿阎罗也叫阎罗王、阎魔王、阎罗,意译为缚,缚有罪之人也。
原来是古印度神话中管理阴间的天王,在《梨俱吠陀》中即已出现,佛教沿用这一说法,称阎王为管理地狱的魔王,据《问地狱经》载,阎王从前是毗沙国的国王,在与维陀始生王的战争中因兵力不敌而立誓,愿为地狱之主。
他手下的十八大臣率领所属百万众共同立誓,共治地狱罪人。
十八臣就是后来的十八地狱之小王,百万之众即后来地狱的众多狱卒。
阎王所住的宫殿位于阎浮提洲南二铁城山外,纵广六千由旬。
一殿秦广王
专司人间寿夭生死册籍。
统管幽冥吉凶。
鬼判殿居大海沃石外。
正西黄泉黑路。
凡善人寿终之日。
及有接引往生。
凡勾到功过两平之男妇。
送文第十殿发放。
仍投人世。
或男转为女。
或女转为男。
较量富贵贫贱。
以了冤缘相报。
凡恶多善少者。
使入殿右高台。
名为孽镜台。
台高一丈。
镜大十围。
向东悬挂。
上横七字。
曰:孽镜台前无好人。
押赴多恶之魂。
自见在世之心之险。
死赴地狱之险。
那时方知万两黄金带不来。
一生惟有孽随身。
入台照过之后。
批解第二殿。
用刑发狱受苦。
如有世人。
不忠天地生人。
父母养身。
非同容易。
四恩未报。
不奉勾帖。
擅自轻生。
自刎自缢。
服毒投水等类。
寻死者。
除忠孝节义殉难为神之外。
苦因细小之忿恨。
或因犯事发觉。
其罪不到於死。
或欲延害他人。
而弄假成真。
轻生气绝。
门灶诸神。
即解本殿收入饥渴各厂。
每逢戌亥。悉如临死痛苦。照样现形。或七十日。或一二年之后。押魂归附寻死之处。毋许受享羹饭纸帛。如知悔敛藏。不现形影惊人。妄寻替代。俟其遭累人等。各无牵涉之日。门灶诸神。仍将鬼犯解到本殿。转发第二殿。查校功过。从重加刑。另再递交各殿发狱受苦。如有起此等心意。或将此等言语唬诈。虽未至死。即在世往日曾行善事。其诸狱亦概不准减免。
凡轻生已死之后。苦不敛形。致惊毙人者。即差青面獠牙鬼役。勾到各狱受苦。满日发入阿鼻大地狱。永远锁吊。不许超生。
凡僧道得钱代人拜诵经忏。遗失字句页卷者。至本殿发进补经所。各入黑暗斗室。内藏经忏。其遗失字句之处。概皆签明补诵设有灯盏。贮油数十斤。只用细线一根燃火。或时明亮。或时黑暗。不能一气即速补足。或系清修僧道。在生得人钱物者。亦皆不免。如若在家男妇。自心自口。拜念一切经咒佛号。即有舛错遗失。重在诚心。而不重在字句。尼姑亦然。佛旨免补。每月初一日。接名载录善籍。
世人若於二月初一日[秦广王神诞]。持斋向北誓愿诸恶不作。将此转念。免入地狱。慈谕抄写成卷。普传世间。广劝男女。听信改悔。寿终。即命青衣童子。送往西方极乐之所。
二殿楚江王
司掌大海之底。正南沃石下活大地狱。此重纵广五百由旬,另设以下十六小地狱:一、黑云沙小地狱;二、粪尿泥小地狱;三、五叉小地狱;四、饥饿小地狱;五、渴小地狱;六、脓血小地狱;七、铜斧小地狱;八、多铜斧小地狱;九、铁铠小地狱;十、幽量小地狱;十一、鸡小地狱;十二、灰河小地狱;十三、斫截小地狱;十四、剑叶小地狱;十五、狐狼小地狱;十六、寒冰小地狱。
三殿宋帝王
阳世为人。
不思君德最大。
民命为重。
膺位享禄者。
不坚臣节。
不顾民命。
士庶见利忘义。
夫不义。
妻不顺。
应爱继与人为子嗣。
曾受恩惠。
及得过财产。
负良归宗归支者。
奴仆负家主。
书役兵隶负本官管长。
伙伴负财东业主。
或犯罪越狱及军流逃遁。
因管押求人具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