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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良民便是死人(1/4)

474:良民便是死人

笑愚马上就响应了号召,抱起傲珊就准备往自己的狗窝里狂奔……可是刚走到一半,笑愚突然意识到一个相当有深度的问题,好像慕青正在自己卧室里熟睡呢。于是,他原路折返,向傲珊的闺房冲了过去,顺便把门反锁上。

大约在五分钟以后,妖华的房门突然打开了。

窗外的风雨声太大,间或还有雷鸣,妖华被雷声惊醒,打算出来看看睡在卧室的笑愚。哪知道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沙发上的笑愚竟然人间蒸发了。

妖华虽然善良,但她不傻。以她对笑愚的了解,似乎想到了什么……左看右看,妖华满脑子的问号:傲珊的房间,慕青的房间,笑愚到底在哪个房间呢?

没有答案,妖华总不能去挨个敲门吧。

有些失落地,她回到了自己的卧室中。

大概又过了五分钟,慕青的房门也打开了。

其实慕青一直没睡着,风雨声太大,她也听不到客厅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是刚才突然听见某个房门紧紧关闭的声音,让她心里打了个突。

望着空空如也的沙发,慕青也是满脑子的问号:傲珊的房间,妖华的房间,笑愚到底在哪个房间呢?

幽魂之地——阿黄酒馆

邹锋长得很高大。

邹锋也很有这个实力。

实力就是实际拥有的能力。能力并不会自动转化为实力,实力不是靠说而是靠做:第一,你必须有实力;第二,你必须证明你有实力;第三,你必须让别人明白,你有勇气和决心在必要时使用你的实力。三者缺一不可。

阿黄比李三更了解邹锋。他来“怡和钱庄”的时间比李三长得多,时间久了,有时连他自己都分不清,自己算是钱庄的人还是暴风城的人。

“三位,我们已经打烊了。”阿黄尽量使声音显得平静:“要喝酒请明天来吧。”

“喝酒?”说话的是怡养财,他冷笑:“我们不是来喝酒的。”

“不喝酒你们来做什么?”

“我们是来杀人的。”

“杀人?”又矮又丑的独眼阿黄说:“杀谁?总不会是我吧?”

怡大总管嘿嘿一笑:“你真聪明,答对了。”

阿黄说:“我可是好良民,在钱庄从没做过杀人放火的事。”

怡大总管说:“在我眼里,好良民就是已经死了的人。死人才不会做坏事。”

“这人是谁?”邹锋问怡大总管,他的表情就象是到了自己家里。

怡大总管立刻换了一副面孔说:“这是酒馆老板阿黄。”

“阿黄?怎么听起来象是一条狗的名字?”

“庄主,这本来就是一条狗。”

“这是一条什么狗?”

“一条死狗。”

邹锋说:“既然是一条死狗,你为什么还跟他说废话。”

怡大总管说:“因为这不是一般的死狗。这条死狗的真名是慕容雪。”

“慕容?是不是姑苏著名的慕容世家?”

“是的。”

“传说慕容世家的人,男的个个玉树临风,女的人人妩媚多姿。”邹锋左看右看:“这个样子也叫慕容雪?没搞错吧?”

“属下什么时候犯过这种低级错误?”怡大总管说:“从他十多年前来钱庄的路上,我就查清了他的身份,不然,钱庄的酒馆这么好开?”

“他真的是二十年前以‘以彼之道,还治其人’,击败慕容世家七大高手的慕容雪?”

“如假包换,正是此人。”

慕容雪其实是个弃儿。这个命运从他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就是注定了的。他一生下来就比常人少一只眼睛! 因为生下来的时候实在太小太丑,影响家族形象声誉,慕容世家一直不愿承认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他一直被“雪藏”在家族的地窑里,过着象狗一样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他无意中发现了地窑石壁上一些奇怪的图形,竟让他无意中发现了慕容世家失传已久的武林绝学“以彼之道,还治其人”,从此改变了他的一生。

阿黄完全平静下来了。

有些人就是这样,真的到了生死一线的时候,他反而能够平静面对,这是他同倭人后裔李三最大的区别。

人世间的白眼冷遇早已使他看淡了生死。

阿黄说:“既然来了,就先喝点酒吧。”

他重新为三人升火、斟酒、上菜,每一个动作简捷有力,仿佛不肯多用一分力气,又仿佛计算得异常准确,总是恰到好处。他的手很粗大,如果这双大手扼住人的咽喉,是不是一样简捷有力?

――邹锋和怡养财的眼里都象有一根针。

同一时刻,“听雨轩”。

萧四远远的就看到“听雨轩”里,他的房间居然亮着灯。

他明明记得自己走前亲自吹灭了蜡烛,是谁点燃了他房间的蜡烛?

萧四感到胃骤然收缩,全身每一个毛孔都惊出冷汗。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这个错误就是低估了对手,尤其是低估了“怡和钱庄”这样可怕的对手。

在云谲波诡、变幻莫测的环境,与这样的对手打交道,是绝不允许犯一丝错误的。

一点错误的代价都是巨大的,更何况是低估对手这样致命的错误。

今晚他已经犯了两个错误,一是多情,二是低估。多情使他放过了到手的朱珍,低估让他此刻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他该不该进房间?房间里有什么人在等他?有多少人?除了人以外,还有没有什么别的东西,比如一条狗?

萧四不知道。

――他明明该知道却不知道。

――人类很多的恐惧就源于不知道。

四周寂静,四下无人,那些被迷香迷昏了要两个时辰才能醒来的人呢?他们到那里去了?

萧四站在风雪中,心和天气一样冷。

邹锋坐了下来,坐在四面透风的一张桌子旁。

他坐着,怡大总管和大象就只能站着,连李三都站了起来。

阿黄卖的是一种又苦又涩又烈的酒,通常只有下力气的苦力、佣工、佃农才会喝。邹锋喝了一小口,眉头立刻皱了起来。

这恐怕是他一生中喝过的最难喝的酒。

“庄主。”怡大总管俯下身说:“要不要属下马上让人给你送来一壶三十年窑藏的女儿红?”

“不用了,我们不是来喝酒的。”

邹锋摆摆手,全然没有把李三和阿黄放在眼里,说:“现在开始吧。”

“是,属下马上就做。”

两人一问一答,就象杀人是一件十拿九稳、非常平凡的事,就象李三和阿黄已经是两个死人,即使现在没有死,也跟死人差不多了。

狗急了都会跳墙,兔子逼急了也会咬人。何况人,人急了会拼命。

倭人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只有生死观、根本没有道德观。他们表面上礼节谦让,私下里却阴招、狠着、偷袭、暗算,什么都做得出来。

没有道德观的结果,使这一种群最接近于禽兽。说白了,就是跟畜生同一类。

李三就准备偷袭。

李三估计,如果光明正大交锋,他连一点机会也没有,如果偷袭,他还有百分之一的机会可以逃生。

他一定要把握好这百分之一的机会。

站在李三面前的是大象,大象的块头最大,术法却是对方三人中最差的一个。他准备偷袭的就是大象。

邹锋和怡养财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阿黄身上,阿黄的“以彼之道,还治其人”是慕容世家失传已久的绝学――阿黄曾以此名扬东部大陆。

胡老板把阿黄列入了暴风城的五大高手之一。否则,也用不着邹锋和怡养财都出马了。

李三觉得自己的运气不错。

他的这种感觉并没有持续多久,大象突然挥拳,巨大的拳头直接重重地打在了他的脸上。

没有任何花俏,没有多余的招式,就这么直接一拳打烂了李三的脸,打爆了李三的头。

大象的经验是在血战中积累下来的,身经大小二百一十八战,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十五战,战战见血、战战封喉――血战中积累的经验是最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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