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4章齐天大圣完结田雯雯的计划、野心(2/3)
……
田陌云没关注《齐天大圣》完结的事儿。
不过,他加的唯一群“苹果高级作家群”的大佬们都在他恭喜完结,田陌云也只好出来说句话。
大圣:“谢谢,早就完结了,囤着慢慢更新而已。”
这话让不少大佬感到扎心。
“羡慕有存稿的,我就不行,一有存稿就不想写了。”——有点小感冒。
“大圣哥厉害,不过你这完结也太快了,我都没看过瘾。”——小鼻涕虫。
“这么好的成绩,搁我的话,不写千八百万字都不叫正常完结。”——今天你牙疼了吗。
“大圣哥好勤奋啊,每天雷打不动的6000字更新,我就经常犯懒。”——发烧想请假。
都是一群大佬,只是笔名略感奇怪。
又发烧又流鼻涕,还牙疼……这让田陌云联想到了曾经不快乐的生病日常。
随手敲字回复:“还好,故事写完就懒得继续写了,至于勤奋……主要是有段时间挺闲的,没事做就多码码字。”
这样的回答,让人无语凝噎。
“大圣哥,应该有不少人联系你买版权吧?”——头秃设计师。
田陌云对这家伙稍微有点印象。
万订神作《血剑侠客传》的作者,畅销榜上仅次于《齐天大圣》。
【风云游戏公司】以近150万的价格拿下了这本书的游戏版权,光是分到他手里的税前版权费就有100万!
可以说——
纵观整个“苹果高级作家群”,除了田雯雯、田雯雯这俩bug掌控者之外,头秃设计师无疑是最成功的。
“有一些,不过我懒得卖。”
田陌云敲字回复:“《齐天大圣》的版权价值,远超过他们的想象,现在卖太吃亏了,等合适的时候再说吧。”
这回答,让不少大佬汗颜。
同为大佬,他们很多人的版权根本卖不出去,而《大圣》的版权却让资本们垂涎三尺,差距不亚于云泥之别。
本以为这样的聊天会一直持续到结束。
然而——
就在群友们跟田陌云聊作品版权运营的时候,突然有人发言唱反调。
“有人买还是赶紧卖了的好,趁着现在热度高,资本还愿意多花点钱买,搁以后就算白送都没人要了。”——狼狼。
“《大圣》虽然电子订阅成绩好点儿,但在资本的眼里也就那么回事儿,你捂在手里时间久了,价值就会越来越低,以后说不定连几十万都不值,到时候哭都没地方哭。”——狼狼。
这家伙哪来的?
田陌云微微皱眉,觉得他的笔名有点熟悉,之前加群的时候好像聊过。
不过,记得之前大家聊得都挺愉快,现在这家伙突然阴阳怪气是怎么回事?
叮当
私信响起。
田陌云打开一看,是“头秃设计师”发来的消息:“狼狼觉得自己那本书的版权价格卖低了,现在看谁聊版权都眼红,这人情商不行,大圣兄别理他就好。”
看的出来,头秃设计师对狼狼没有任何好感,态度也不带丝毫委婉。
如果不是想着以和为贵,搞不好就直接在群里跟后者撕起来了。
想来,狼狼没少对设计师阴阳怪气,让后者也是心里不舒服。
毕竟他们俩分别第三和第二,除去《齐天大圣》这个无可动摇的畅销冠军,他俩的竞争无疑是相当激烈的。
尤其是现在,《齐天大圣》完结后,就剩他们俩争夺畅销冠军,这矛盾就更加直接了。
狼狼的作品版权到底卖了多少,这谁也不知道,但肯定不如《血剑侠客传》。
不然,狼狼就可以趾高气昂的在群里“谈笑风生”,而不是如此心理不平衡的阴阳怪气。
“行,我知道了。”
田陌云回复。
这时候,群消息已经超过20条了。
田陌云简单看了一眼聊天记录,压根就没人搭理狼狼。
看的出来,这家伙虽然也是网文圈知名大佬,但这种心胸和情商,委实不讨人喜欢。
要是放在那些新人群的话,没准儿还能有一群舔狗跟在他身后毕恭毕敬的孝顺着、讨好着。
但这是高级作家群,在座的诸位谁还不是大佬来着?
用得着讨好你?
你算老几啊?
田陌云当然也懒得搭理,毕竟俩人也不是一个层次的。
“大圣兄,新书准备什么时候写啊?”——松果儿。
田陌云随手回复:“暂时没想好,工作太忙,还要抽空运作《大圣》的版权ip,新书只能等闲下来再说了。”
“不是吧?《大圣》的成绩这么成功,你都不考虑全职吗?”——地瓜煮红薯。
全职?
田陌云继续回复:“写作只不过是兴趣爱好,工作才是要紧事。”
打破网文天花板的神作只是兴趣爱好?
这话把一群大佬震撼的只能打“666”。
“小蚊子呢?怎么没瞧见?”
田陌云又打字询问。
他进群互动,主要就是冲着田雯雯来的。
然而聊了好一会儿,却都没瞧见田雯雯出来冒泡,这就挺疑惑的。
“她正断网筹备新书呢,说是要朝着女频畅销冠军冲刺,松果儿表示瑟瑟发抖。”——头秃设计师。
松果儿很配合的发了个“瑟瑟发抖”的表情。
新书?
田陌云起初有些疑惑,但转念一想也就反应过来了。
《我的哥哥是恶魔》发书时间比《齐天大圣》还早。
前者虽说更新比较慢,但全本的字数少啊,拢共60万字,差不多也到完结的时候了。
至于新书?
田陌云倒是没听苏琼提起,可能连苏琼都还不知道这事儿。
……
田雯雯断网闭关筹备新书,田陌云也就没继续聊天的兴趣了。
跟群里的大佬们说了声忙工作,然后就将小号退出登陆。
这个账号每次用完都要退出的,不然的话,总会有莫名其妙的公司找他。
像是什么影视公司啊、漫画公司啊之类的。
如果是正常合作的话倒也还好,但问题是,这些公司总是将作者当成傻子,拿着一份看似优厚实则苛刻吝啬霸道的合同来谈合作,一点儿诚意都没有,田陌云连跟他们聊天的兴趣都没有。
与其跟他们谈生意,干嘛不自己做呢?
漫画、动漫、实体书出版,这些完全可以让【雷霆集团】旗下的公司去做。
至于影视剧/电影等版权开发?
【雷霆集团】确实没有入驻娱乐圈,但旗下【星空科技】却投资了不少娱乐圈的公司,其中也包括【天宇娱乐】这种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