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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不服(2/2)

我在六年前电信诈骗了1000元,不过因数额较小,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我被拘留了15日,还罚了1000元的罚款。

因此留了个案底。

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干过电信诈骗了,这辈子也就干了那一次,前两年为了给孩子好的教育,我把祖孙三代的家底都掏空了才买到好学校的学区房,可是给孩子报名的时候,用尽了办法就是报不了。

说我留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案底,政审有问题,导致我的孩子上学成了报名受限人员!

我做错了事,我已经付出代价承担了后果。

凭什么让6岁的孩子受牵连!

我认为孩子没有做错什么,不应该被歧视。

应该享受和其他学生一样的受教育的权利,是家长做错了事和孩子有什么关系?

今天我带着身上的炸药和这把刀来跟洪局长求求情。

也请大家给我评评理。

洪局长,洪局长,你出来……”

被逼出来的洪局长,只得被迫出现在了直播间,虽然声音发虚但力图字正圆腔的解释:“按出台的新规,电信诈骗人的子女不能享受公办优质学校的教育资源。但学是可以上的,并没有阻挡孩子的求学路,可以读其他普通学校,或者私立学校。只是没有办法享受到最优质的学校教育而已经。”

‘隔壁小王’很不服,他扯着嗓子大喊大叫:“这是岐视!这是区别对待!这是对孩子的羞辱!我犯了错已经付出代价了,也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了,凭什么让我留有的前科影响孩子的一生,他是无辜的。”

“他没有享受到我非法所得的利益,为什么要付出这样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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