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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1章 轩辕宗和小子(2/2)

根据记载东汉章帝年间,有人侮辱人父,而被其子杀掉,汉章帝免除了为父报仇者的死刑,从此成为判例,称《轻侮法》,就是说你为你父亲报仇不会被判死刑,这也是孝道的一种。

据《后汉书》《山东通志》等记载安丘男子毋邱长,和母亲在街上同行,遇一醉汉辱母,毋邱长把醉汉给杀了。

被抓住后,当地官员吴佑说子见母辱,人情所耻,但是白日杀人,“赦汝非义,刑汝不忍”。

也就是说过因为你见到母亲被辱,杀人这是情有可原的,但是你大白天杀人赦免的你的话不符合道义,给你判刑吧也不忍。

得知毋邱长还没有儿子后,吴佑让毋邱长与妻子在狱中同住,直到毋妻怀孕。毋邱长感念这位吴佑官爷的优待,最后选择自杀谢罪,还让儿子取名“吴生”。

如果说上面的会被判刑的话,那么还有因为给父母报仇被嘉奖或者说优待的

《后汉书·酷吏传》所记,郡中有位官员侮辱了他的母亲,他就纠集了几十名少年将这个官吏和全家杀死,阳球因此出名。

还被举荐为孝廉,补任尚书侍郎,这就相当于是对这种行为的奖励了,不仅不受罚反而会因此得到奖赏。

“也就是说这个人首先是孝顺,毕竟这个所谓的继父当初杀了他的父亲,年幼他当时并不能给父亲报仇,子报父仇,这是谁也不能说什么,在神域也鼓励孝不是吗?

等到他成年,终于有为父亲报仇的能力,杀了他的继父,这难道不能称之为孝吗,而且他继父的所作所为,你们又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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