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 道剑仙的威名(1/2)
“那岂不是天底下,没人能拦得住二师公?”
司空千落并不觉得洛青阳是在吹牛。
连直接送人入饿鬼道的事情,他都可以做出来,还有什么是不行的。
别的不说,千军万马在前,洛青阳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绝对没问题。
这一点,在场的所有人都深信不疑,并没有人去怀疑真实性。
“你们二师尊不是在那吗?”
洛青阳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普天之下,能拦住他的人,恐怕除了李寒衣之外,就只有海外仙山的地仙莫衣了。
只不过,那家伙现在堕入了鬼仙,鬼仙被他所克制,反倒不足为虑。
所以说,天下间能拦住他的人,就只有他的小仙女李寒衣了。
最终,两人只能在这个名字下妥协,离开雷家。
不过须臾之间,他便收回自己的手。
或许是一见钟情吧,让他在第一眼见到叶若依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孩。
雷无桀心情大好。
金衣兰月侯心中一惊,他目前尚且没有得到这个消息。
“这”
尽管他现在依旧坐着大将军之位,可对皇室依旧不满。
金衣兰月侯是皇帝陛下的亲弟弟。
道理是这个道理,无论来软的,还是来硬的,都无法影响那位的决定。
比之萧瑟的时候,要强烈许多,因为有洛青阳能治疗萧瑟的前提,他抱有更大的期待。
“皇叔,你再给我一些时间,我会返回天启城,但并不是现在。”
可是两人都不傻,这个时候待在这里,肯定是冲着六皇子萧楚河而来。
“谢谢姐夫!”
这抢人也得看人好吧,道剑仙是他们能抢回去的吗?
“我来散心呀!来见见南方的诗情画意,也来看看天下第一的英雄宴,你也知道,我这个人没什么大志向,就喜欢凑热闹。”
“楚河,你应该清楚,皇兄已经做出最大的让步,如果不能将你带回去,我也没办法交代。”
如果连御医都没辙的病,那除了神医肯定没办法医治。
一个道剑仙的名字,便让这位侯爷和大将军束手无策。
“楚河,可否帮忙引荐道剑仙,我去亲自劝说他。”
她知晓自己的父亲,为什么那么看重萧楚河,只是因为萧楚河是琅琊王教导出来的。
“姐姐为什么要拦姐夫啊?”
吾心安处是故乡,之所以叫故乡,就是因为游子无论走多远,最终都会回到那里。
可是说到底,萧楚河也是那个男人的儿子,终究是骨肉亲情。
他要把这个人情给雷无桀,尽管他知道这两个人,后面也会走到一起。
他会回天启城,但是却并不是现在,他要养好伤势,然后光明正大的回去。
“爹,我的病也是道剑仙治好的。”
“你小子,人家秀恩爱呢!”
至此之后,十年之内她都跟正常人无疑,依照洛青阳的修为,肯定比叶若依活的更久。
“我练兵,什么时候侯爷也要管上一脚?倒是侯爷不在帝都待着,来这雷家做什么?”
“就这么简单吗?”
正因为需要萧楚河,所以定会保护好他,他手底下的兵可常年征战沙场。
叶啸鹰还需要萧楚河为琅琊王平反。
人家压根就在意你们皇家,即便是整个北离施压,人家都不鸟你。
他只有去雪月城,才能得到医治,若是去往天启城,洛青阳是肯定不会去的。
萧瑟见这两人有大打出手的打算,立马表明自己的态度。
“哎呦~”
对于洛青阳的指点,他还是深信不疑,洛青阳根本没必要骗他。
所以说,就定下一年之期,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雷无桀一脸焦急的盯着他。
别看他是一个皇子,就算是他父亲来了,洛青阳也根本不在乎。
“皇叔,你别异想天开了,那位可是道剑仙,你派几十万大军也抢不回去。”
她其实和萧楚河是相同的人,两个相同的人,反倒很难相爱。
“差不多吧,目前孤剑仙和怒剑仙,都死在了他手里。”
那天真无邪,赤子之心的雷无桀,更让叶若依喜欢。
不仅自家兄弟的问题解决了,连自己喜欢之人的问题,也都得到解决。
金衣兰月侯为难了。
这样一个人,根本没必要骗他。
此时的李寒衣,也是一脸幸福的模样,俨然没有雪月剑仙的姿态。
神游玄境可是传说中的境界,一个神思便可出现在几千里之外,取人首级。
洛青阳在叶若依身边坐下,伸手以气探入叶若依的身体之内。
萧瑟嘴角抽了抽。
叶啸鹰被称为人屠,是当年琅琊王麾下的大将。
这不治之症,怎么落到洛青阳的手里,就跟吃饭喝水那么简单。
雷无桀立马将叶若依推了上来。
金衣兰月侯依旧不肯放弃。
所谓的先天不足,其实要医治也得改天命,所以用真气是最简单的,也是最方便的。
“道剑仙下山了?”
洛青阳淡然的讲道。
现在的他回去,深陷黑暗中心,没有实力在身,只能活在别人的庇护下。
她居然还要被洛青阳和李寒衣秀恩爱,要知道她的父亲,都已经把她生出来那么大了。
这样的生活,他并不想要,还不如去雪月城,将病给治好之后,再回天启城。
“看在你叫我一声姐夫的份上,我就帮你这个忙。”
“皇叔、叶叔,你们的来意我已知晓,不过我暂时不会跟你们回去。”
萧瑟说什么也不愿意回去。
洛青阳看了叶若依一眼。
萧瑟已经从洛青阳的口中,得知当初伤他隐脉的人,那人是宫中的大监。
“皇叔,你帮我带句话回去,就说无论治不治得好这病,我一年后都会从雪月城返回天启城。”
未曾想,奉命来雷家堡将萧瑟给接回去,却遇上了大将军叶啸鹰。
“楚河,你随我一起回去,我定能护你周全,绝不会让别人伤你一根毫毛。”
不得不说,自家姐姐的眼光无可挑剔,难怪惦记姐夫十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