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第110章 结局!(大章节)(2/3)

周野脸上出现从没有过的凝重,众女也不多过问,知道事情严重。

“那是一道分身,实力也是天道境界,力量以有我三分之二!”

“看来是我小看那幕后之人”

“所有实力不达八星的退出,七星保护其他人!”周野一语令下,无人不从。

平常话多的米利姆等人也不再玩闹,而是安静听从周野安排。

现在他唯一的办法就是融合世界,化身九星世界的天道,这样才能抗衡那白发道人。

刚才道人乃叫鸿钧道人,实力最少也是九星。

周野将他分身消灭,他很快会来这里。

“天地玄黄笔,连!”

周野将自己的天漫界与这个世界勾连起来,此时天色风云变幻。

“哦,原来竟有一位天道境的生灵,就是你将我的分身消灭了吧?”那道人眼中带着几分诧异,看到周野身后世界虚影又出现几分欣喜。

“你要是臣服我,这天地可以让你统御”

周野开口询问道:“你是何人?”

“鸿钧道人!”鸿钧道人淡淡开口。

“你就是数纪元前紫霄宫讲道之人?”周野再次询问。

“不错!”鸿钧没想到这人竟然能认出来他,很有可能他是当初活下来的先天生灵。

周野沉默,这些都是他从天罚之眼那获得的消息。

跟他所知的原来一样,没想到眼前就是那蛐蛐魔神鸿钧。

三千魔神阻止盘古开天,最后盘古成功一半,身死化为天地。

无数魔神损落,而他苟道最后,被天道上,成为天道的代言人。

最后他算计天道,脱离天道的控制,留下一个末法时代。

天罚之眼就是被他囚禁起来,利用天地气运磨灭它。

“死!”周野突然出手,天地玄黄笔出现。

空间破碎,宇宙无数星球因沾染一丝力量而爆裂。

“这东西竟然落入你手,怪不得!”鸿钧眼中出现一丝惊讶。

抬手轻轻一挥,周野倒飞出去,法则破碎。

“天漫世界,出!”

天漫世界出现,周野落入其中,接住天地之力,实力达到九星。

“嗯?”那人略微诧异,眼眸露出一丝贪婪。

如此富裕世界,他要是获得,实力能更上一层。

周野蓄势待发,浑身力量尽出。

那道人见状,才开始认真起来,手中一把破碎斧头。

只见他一批下,空间别撕开,就连混沌都在所难免。

“不好!”周野心中一惊,心中危险浓浓。

银牙咬紧,眼眸充血。

关机时刻,小圆出现,替周野挡下。

“小圆!”周野嗓音嘶哑,将小圆扶在怀中。

小圆浑身出现裂痕,伤及本源。

“系统,赶紧给我治疗,不要管多少积分,一定要给我治好小圆!”周野心中着急。

鸿钧步步逼近,面带浅笑:“真是夫妻情深啊!”

“献上世界,永生为奴,我便放过你们!”

周野暗中使用天地玄黄笔勾连两方世界,想要其融合。

那道人眼睛微咪:“想要两个世界融合,可惜,你还是慢了!”

鸿钧正要破坏周野的计划,打断世界融合。

周野大喊:“天罚之眼突然从周野眉心中睁开,一道红光射出!”

鸿钧衣袍一挥,挡下攻击。

“不要做无谓的抵抗!”语音刚刚落,空间震动,天地相容。

两方世界瞬间融合,鸿钧道人眼眸睁大,满是不可思议。

“怎么可能,世界怎么可能融合那么快!”

周野冷笑,天罚之眼本就是这一方天地,他臣服的那一刻,周野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天道。

现在的实力,融合只需一个念头,便可合并世界。

周野挥手,九星中央大世界天地枷锁锁住鸿钧道人。

天罚出现在上空凝聚神罚,比起周野,它更想杀鸿钧。

毕竟它可是从一方天道落到差点湮灭的下场,被自己操控的傀儡算计,被困无数纪元。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www. 】

所以,它更想杀掉鸿钧。

“不,不要!”

“我可以将自己的世界先给你!”鸿钧道人求饶,眼底晦晦闪过一抹阴冷。

只要周野离开这一方天地,他就有手段将他擒住。

周野不动于衷,神罚落下,劈在他身上。

同时,周野最后一击也是打中他身上,有询问系统确认他到底死了没有。

战斗结束,天罚之眼看向周野。

谁知,它突然向周野发起攻击。

众人惊慌喊到:“夫君,小心!”

周野给她们一个眼神,告诉他们一切都在掌握。

轰隆!

一手探出,红色光线被周野打落。

天罚之眼察觉不妙,正想逃走。

“本来我还在考虑要不要留你,现在看来留不得!”周野话语落下,天罚之眼开始破裂,消融在这片天地当中。

天道被周野抹杀了。

此时,周野获得最后的成就。

“诸天的支配者!”

两方世界融合,九星完美世界,与那道人所拥有的世界一样强大。

数万年过后,周野看着身边无数女人,数千儿女,百万子孙感叹道:“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

同时又带几分淡然:“曹贼做不到的事情,我都做到了!”

这时,他突然有感,一把小斧头出现手中。

他立于苍天之上,双手握斧:“开!”

混沌再开,鸿蒙之气过周野化为养分,滋润天地。

身上的实力再此拔高,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开天辟地境界!”周野看着脚下无尽边域,数亿世界感叹道。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