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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狂欢节在罗马(2/4)

阿尔贝和弗兰兹互相望着对方,深怕真的滥用了伯爵的好意。

那仆人懂得他们的意思。

“基督山伯爵大人已确确实实地吩咐过了,”

他说,“马车今天整天听两位大人的吩咐,所以两位大人只管请用好了,不必怕失礼。”

他们决定尽情地享受伯爵的殷勤招待,于是就吩咐去把马套起来,在套马的期间,他们换了一套晚礼服,因为他们身上所穿的这套衣服,经过了无数次战斗,已多少有点不怎么好了。

经过这一番小心打扮之后,他们就到了戏院里,坐在了伯爵的包厢里。

第一幕上演的时候,g伯爵夫人走进了她的包厢。

她首先就向昨天晚上伯爵呆的那个包厢看了看,因此她一眼便看到弗兰兹和阿尔贝坐在她曾对弗兰兹发表过怪论的那个人的包厢里。

她的观剧望远镜就这样一动不动地对准着他们,弗兰兹觉得如果不去满足她的好奇心,那就未免太残酷了,于是他就利用意大利戏院里观众的特权,包括利用他们的包厢作接待室,带着他的朋友离开了他们自己的包厢去向伯爵夫人致意。

他们刚一踏进包厢,她就示意请弗兰兹去坐那个荣誉座。

这一次轮到阿尔贝坐在后面了。

“哎,”她简直不等弗兰兹坐下就问道,“您简直象没有别的好事可干了似的,光想去认识这位罗思文勋爵,阿唷,你们成了世界上最要好的朋友了吧。”

“还没到那种程度,伯爵夫人,”弗兰兹回答说,“但我不能否认我们已打扰了他一整天。”

“一整天?”

“是的,从今天早晨起,我们跟他一起用餐,后来我们整天坐他的马车,而现在又占据了他的包厢。”

“那么您以前认识他吗?”

“是的,但也可以说不是。”

“这话怎么讲?”

“说来话长。”

“讲给我听听。”

“恐怕要吓坏您的。”

“另外举个理由吧。”

“至少请等到这个故事告一段落了再说。”

“好极了。我爱听有头有尾的故事。但先告诉我你们怎么认识他的?是有人把你们介绍给他的吗?”

“不,是他把自己介绍给我们的。”

“什么时候?”

“昨天晚上,我们离开您以后。”

“谁做的中间人?”

“说来也十分平淡无味,是我们的旅馆老板。”

“那么,他和你们住在伦敦旅馆了?”

“不但同住在一家旅馆,而且同住在一层楼上。”

“他叫什么名字呢?你们当然知道罗。”

“基督山伯爵。”

“那是种什么名字呀?这可不是个族名。”

“不,这是一个岛的名字,那个岛是他买下来的。”

“而他是一位伯爵?”

“一位托斯卡纳的伯爵。”

“哦,那一点我们还是不谈了吧,”伯爵夫人说道,因为她本人就是威尼斯历史最悠久的一家贵族出身的。“他是怎么样的一种人呢?”

“去问马尔塞夫子爵吧。”

“您听着,马尔塞夫先生,我在听您指教呢。”伯爵夫人说。

“夫人,”阿尔贝答道,“要是我们再不觉得他的为人有趣,我们也实在太难讨好啦,一个交往十年的朋友也不会象他这样待我们更好的了,他态度高雅,应付巧妙,礼貌周到,显然是一位交际场的人物。”

“嘿,”伯爵夫人微笑着说道,“依我看那位僵尸只不过是一位百万富翁罢了。你们没有看见她吗?”

“她?”

“昨天那个希腊美人。”

“没有。我想,我们听到了她弹琴声音,但人却没有看到。”

“你说没有看到,”阿尔贝插嘴说,“别故作神秘了吧。那个戴蓝色半边面具,坐在挂白窗帘窗口的人你当她是谁?”

“这个挂白窗帘的窗口在什么地方??伯爵夫人问道。

“在罗斯波丽宫。”

“伯爵在罗斯波丽宫有三个窗口吗?”

“是的。您有没有经过高碌街?”

“经过了。”

“好了,您有没有注意到两个挂黄缎窗帘的窗口和一个挂白缎窗帘上绣红十字的窗口?那就是伯爵的窗口。”

“咦,他一定是一个印度王公啦!你们知道那三个窗口要值多少钱?”

“得两三百罗马艾居吧!”

“两三千欧!”

“见鬼!”

“他的岛上有这么大的出产吗?”

“那里是一个铜板都生不出来的。”

“那么他为什么要买下它呢?”

“只是为了一种狂想而已。”

“那么他真是一个奇人了?”

“的确,”阿尔贝说,“在我看来,他多少有点怪僻。假如他在巴黎,而且是戏院里的一个老观众,我就要说他是一个把世界当舞台的愤世嫉俗的丑角,或是一个读小说着了迷的书呆子。的确,他今天早晨所演的那两三手,真大有达第亚或安多尼的作风。”

这时,来了一位新客,弗兰兹就按照惯例,把他的位置让给了他。这一来,话题也转变了,一小时以后,两位朋友已回到了他们的旅馆里。派里尼老板已经在着手为他们弄明天化装的衣服,他向他们保证,一定会使他们十分满意的。

第二天早晨九点钟,店主走进弗兰兹的房间,后面跟着一个裁缝,裁缝的手臂上搭着**套罗马农民的服装。

他们挑选了两套一式一样合身的服装,然后叫裁缝在他们每人的帽子上缝上二十码左右的缎带,再给两绺下层阶级在节日时装饰用的各种颜色的长丝穗。

阿尔贝急于想知道他穿上这套新装以后究竟风度如何。

他穿的是蓝色天鹅绒的短褂和裤子,绣花的丝袜,搭扣的皮鞋和一件绸背心。

这一漂亮的打扮简直使他帅劲十足。

当他把风流花阔带围到腰上,戴上帽子,并把帽子很潇洒地歪在一边,使一绺丝带垂到肩头上的时候,弗兰兹不得不承认那种装束颇富于自然美。

所谓自然美,是指某种民族特别适宜于穿某种服装而言,譬如说土耳其人,他们以前老爱穿飘飘然的长袍,那是很富于诗情画意的,而他们现在穿的是纽扣到下巴的蓝色制服,戴上红帽子,看上去活象一只红盖子的酒瓶,不是难看透了吗?

弗兰兹向阿尔贝恭维了一番,阿尔贝自己也对着镜子照了照,脸上带着踌躇满志的微笑。

他们正在这样打扮时,基督山伯爵进来了。

“二位,”他说,“有一个同伴虽然很令人高兴,但完全自由有时更让人高兴。我是来告诉你们,在今天和狂欢节其余的日子里,我那辆马车完全听你们支配。店主也许告诉你们了,我另外还有三四辆马车,所以你们不会使我自己没车子坐的。请随便用吧,用来去玩也好,用来去办正经事情也好。”

两个青年很想谢绝,但他们又找不到一个很好的理由来拒绝一个这样正合他们心愿的好意。

基督山伯爵在他们的房间里呆了一刻钟光景,极其从容地谈论着各式各样的问题。

我们已经说过,他对于各国的文学是很熟悉的。

一看他客厅里的墙壁,弗兰兹和阿尔培就知道他是一个美术爱好者。

而从他无意间吐露的几句话里,他们知道他对于科学也并不陌生,而对药物学似乎尤其感兴趣。

两位朋友不敢回请伯爵吃早餐,因为,用派里尼老板非常蹩脚的饭菜来和他那上等酒筵交换,未免太荒唐了。

他们就这样很坦白地告诉了他,他接受了他们的歉意,神色之间表示他很能体谅他们处境的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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