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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罗马强盗(7/8)

“这强盗自从那天被这两个农家青年救了以后,就看中了德丽莎,发誓要把她弄到手。

从那时起,他就在暗中盯着他们,利用她的情人为旅客领路只剩她一人的时机,来抢她了,他以为终于把她弄到手了,却想不到青年牧人那百无一失的子弹射穿了他的心。

万帕定睛望着他,脸上毫不动容,而德丽莎却正巧相反,她的手脚都在发抖,不敢走近那已被杀死的匪徒身边。

但她还是慢慢地走了过去,从他情人的肩后向那死人畏缩地瞟了一眼。

突然间,万帕转向他的情人。

‘啊,啊!

’他说,‘好了,好了!

’你已经打扮好了,现在要轮到我来打扮一下了。

’“德丽莎从头到脚都穿着费里斯伯爵女儿的衣服。

万帕抱起古古密陀的尸体,搬到了地洞,这一次可要轮到德丽莎留在外面了。

这时要是再有一个旅客经过,他就会看到一件怪事,一个牧羊女在牧羊,身上却穿着克什米尔呢子的长袍,戴着珍珠的耳环和项链,钻石的夹针,以及翡翠,绿宝石,红宝石的纽扣。

他无疑会以为自己已回到了弗洛琳的时代,到了巴黎,就会到处宣布,说他遇到过一位阿尔卑斯山上的牧羊神女坐在沙坪山的脚下。

一刻钟之后,万帕从洞里出来了,他的服饰并不比德丽莎逊色。

他穿着一件榴红色天鹅绒的上衣,上面钉着雪亮的金纽扣;一件绣满了花的缎子背心,脖子上围着一条罗马的领巾;挂着一只用金色,红色和绿色丝锦绣花的弹药盒;天蓝色天鹅绒的短裤,裤脚管到膝头上部为止,是用钻石纽扣扣紧了的。

一双阿拉伯式的鹿皮长统靴和一顶拖着五色丝带的帽子。

他的腰带上挂着两只表,皮带里拖着一把精致的匕首。

德丽莎羡慕地叫了一声。

万帕穿上这套服饰,活象是李奥波·罗勃脱或许尼兹油画里的人物。

他把古古密陀的全副行头都借用啦,那青年人看出这套服饰在他未婚妻身上所产生的效果了,于是一个得意的微笑存现在他的嘴唇上。

‘现在,’他对德丽莎说,‘你愿不愿意和我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噢,是的!

’那年青姑娘热情地喊道。

‘不论到哪儿都肯跟我去吗?

’‘跟你到世界的尽头。

’‘那么挽住我的手臂,我们走吧,我们不能再浪费时间啦。

’那年青姑娘就挽起她情人的手臂,也不问他究竟要领她到哪儿去,因为在她看来,这时他简直象一位天神似的漂亮,骄傲和有力。

他们向树林里走去,不久就走到了树林里。

山上的小径万帕当然都是很熟悉的。

所以他径自向前走去,一点都不犹豫。

山上虽然没有现成的路,但只要看一眼树木和草丛,他就知道该怎么走,他们就这样向前走了一个半钟头。

最后,他们走到了树木最茂密的地方。

前面有一条小溪,直通到一个深深的峡谷里,小溪的河床是干涸的。

万帕顺着这条荒僻的路走着,两边都是山岭,山坡上东一簇西一簇地长着松树,但看来这些松树似乎很难于繁殖,这条路倒象是维吉尔所说的通到阴曹地府去的火山口。

德丽莎看到周围这一片荒废凄凉的景色,就害怕起来,紧紧地贴在她的领路人身上,吓得一个字都不敢讲,但看到他仍以平稳的脚步泰然自若地向前趟着,她也就竭力抑制住自己的情绪。

突然间,约莫离他们十步远的地方,一棵树背后闪出个人来,用枪瞄准万帕。

‘站住,’他喊到,‘再走一步就打死你!

’‘什么,喂!

’万帕抬手做了一个轻蔑的姿势说道,可是德丽莎再也抑制不住她的惊慌,紧紧地贴到了他身上。

‘狼还吃狼吗?

’‘你是什么人?

’‘我是罗吉·万帕,对费里斯农庄的牧羊人。

’‘你来干什么?

’‘我要和你那些在比卡山凹里的同伴讲。

’‘那么,跟我来吧,’那哨兵说道,‘要是你认得路,就在前面带路吧。

’万帕对于强盗的这种防范轻蔑地笑了一下,就越到德丽莎的前面领头走,脚步仍象刚才一样的坚定和安闲。

走了十分钟,那强盗示意叫他们停步。

这一对青年男女遵命照办。

于是那强盗学了三声鸡叫,一声老鸦叫答复了这个暗号。

‘好!

’德丽莎一路走,一路抖抖索索地紧贴着她的情人,因为她看到树林里露出了兵器,马枪的刺刀在闪闪发光。

比卡山凹是在一座小山的山顶上,在从前这儿无疑的是一座火山,一座在雷默斯和罗默罗斯逃出阿尔伯,来建筑起罗马城以前就熄灭了的火山。

德丽莎和罗吉到达了山顶,顿时发现他们已站在二十个强盗的前面。

‘这个小伙子想来和你们说话。

’哨兵说道。

‘他有什么话要说?

’一个青年问道,他是首领离开时代替统率的人。

‘我想说,我过厌了牧羊人的生活。

’万帕这样回答。

‘啊,我懂啦,’副首领说道,‘你要求加入我们的一伙是吗?

欢迎!

’几个强盗大声喊道,他们是费罗西诺,班壁娜拉和阿纳尼人,本来就认识罗吉·万帕的。

‘是的,但我这次来的目的还不止要做你们的同伴。

’‘那么要做什么!

’强盗们惊异地问道。

‘我来要求做你们的队长。

’那青年说道。

强盗们大笑起来。

‘你凭什么要求得到这个殊荣?

’副首领问道。

‘我杀死了你们的首领古古密陀,我现在穿的就是他的衣服,我放火烧了圣费里斯的府邸,借此给我的未婚妻弄到了一套结婚礼服。

’于是一个钟头之后,罗吉·万帕就被选为队长,代替那已死的古古密陀了。”

“唉,我亲爱的阿尔贝,”弗兰兹转过去对他的朋友说道,“你对于公民罗吉·万帕有何感想?’”

“我说他是一个神话里的人物,”阿尔贝答道,“从来不存在的。”

“什么叫神话里的人物?”派里尼问道。

“说起来话长啦,我亲爱的店家,”弗兰兹答道。“而你说万帕大人现在是在罗马附近做生意吗?”

“是呀,他胆大在强盗中真可说是前无古人的了。”

“那么警察始终抓不到他吗?”

“咦,你知道,他和平原上的牧人,海上的渔夫,沿岸的走么贩子都交情很好。他们到山里去找他,他却在海上,他们跟他到海上,他却到了大海洋里,他们再追他,他却突然躲到季利奥岛,加奴地,或是基督山这种小岛上去了。当他们到那儿去搜捕他的时候,他又突然在阿尔巴诺,蒂沃利,或立西亚出现了。”

“他对待旅客是怎么样呢?”

“什么?他的办法很简单。他根据离城的远近,限定时间为小时,十二小时,或是一天,在这个时间内叫他们把赎金送出来,过了那时间期限,他再宽限一小时或再过一小时的第六十分钟上,假使钱还没有送到,他就用手枪把肉票的脑髓打出来,或是把他的短刀插进他的心脏,就算了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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