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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假如爱有天意大结局(1/2)

(七)

等待的日子,总是显得很漫长。

三日如同三秋,再这样等下去,我怕自己会疯掉。

于是,向公司请假一个周,准备回榕城办理结款手续,还有毕业证书。

顺便查清楚到底是哪个睁着眼的傻B,正好汇 那么一大笔款子,错到了我的账上。

虽然明知会毫无结果,但还是想象征性地去查一下。

这个从天上掉到我嘴里的馅饼实在太大,我有些咽 不下。

囫囵吞又很难受,也就只能做做调查的程序,装装样子而已。

这样,至少能让自己心里好受点,至于结果,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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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龙飞凤舞地签过我的假条后,回到家我就开始收拾行李。翻箱子的时候,不小心蹭了一下手上的戒指,我便看着它发呆,不知过了多久才回过神儿来。既然已经决定选择尘封,我想我应该在去榕城之前,把毕业后的那段记忆都留在这个角落,待返回上海后就重新开始。

于是,我把戒指轻轻脱掉,把项链缓缓摘下。

又爬到床上把枕头下,那件宋承宪的外套拿出来,一并装到我习惯珍藏的一个精致可爱、带粉红色心形的精品袋里,放到箱子的最底下。

最后,我才放下这些天一直都不曾离开过我手心的那两个贝壳和手机。

这个时候,我却看到了那个咖啡色小小纸袋。

它装着叶晓枫送给我的钻戒,还有在他沉下去的最后一刻,扯下来塞到我手上的那只戴在他手上的钻戒,我又再次失神了很久。

之后,我拿出那个装着宋承宪外套,还有他送给我的戒指和项链的精品袋,然后把装着我与叶晓枫 两人戒指的小小纸袋,也放了进去,重新把它压在箱子最低端,合上,又上了锁。

我想,至少在十年之内,我不会再打开它了。

因为尘封并不等于遗忘,我怕在十年之后,那些记忆还一如往昔,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程志跟着我一起去了榕城,我们先去探望白玉兰的父母,再去拜祭白玉兰,最后才回学校办理那些杂事。

林 导 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说:不是你喊我,我就不敢认你了咯。

坐在一起,嘘寒问暖问长问短后,我们就请他出去吃饭。

一向待我们如同朋友的他,并未有丝毫推托之意,直接点名去哪家餐厅。

他像早先一样,勾着程志的肩膀,搭着我的背,直接横冲直撞到饭店,就开始毫不客气地点菜。

挑的都是最贵的,嘴上一直说这次一定要好好宰我们一顿,不然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我似乎真的暂时忘记了过去,便拾起往日的俏皮,叫林 导少点海鲜少点肉,多点青菜多点汤,并用以后不回来看他作为威胁。

林 导爽朗的笑声,仿佛又让我回到了往昔,回到了那片 美好而青涩的岁月。

我愣了愣,就开始幻想着讲述打错款到我账上的傻B有多砖头,有多 愣头锥。

听到我这样讲,他的笑嘎然而止。

停一会儿,他说那个人并不是傻B,是白玉兰,是她再三强调不让我告诉你。

这下,我的脑袋彻底爆炸了。

那顿饭,我们吃了很长,很长。话题都是白玉兰,主题,都是校园。最后,就是林 导长长的,重重的,一声叹息。叹息里面,却载满了种种惋惜。

事情都办好之后,我们就买了隔天的返程票。

虽然回来时我并未告诉过留在榕城生活工作的那些老同学,但是他们还是知道了。

那天买票完回到座 落在休闲广场上,我们学校的招待所后,楼梯口站满一帮子人,吵吵嚷嚷。

我刚走过去,他们就扑了过来,层层围住我们,紧紧地抱成一团,良久。

这是离别后的第一次见面,那种熟悉亲切的味道,依旧那么香甜。

我们把他们带上去,小小的房间显得十分拥挤。

有人便提议,去足球场欢聚。

我们便一前一后,一大帮子人勾肩搭背,来到足球场,盘做成一圈。

他们还抬了两箱酒,拎了几大包零食,准备通宵达旦,促膝欢颜。

只是,我再也不想沾酒,而且看到酒就会打冷战。

这是叶晓枫给我留的后遗症,他们没有任何人知道,包括程志。

程志的再次出现,我虽然很感意外,但心情倒是平静得很。

那天晚上,我们坐在宋承宪曾经住过的房间里,只告诉他我与宋承宪的故事,并未提及过叶晓枫。

我想把对叶晓枫的所有记忆,永远都定格在心里的某个角落,自己回味咀嚼。

他们再三死活不偿命地让,我一直推托,实在没有办法,我便给他们讲述了一个故事。

故事里的叶晓枫 被我换成了小A,我自己也成了小B。

我想他们或许会听不懂,但是我讲完后再没有人说话,再没有让我酒。

而是每人都拿起一瓶刚起盖的酒瓶,往嘴里猛灌往肚子里猛抽。

叶晓枫 已经离开半个多月,杳无音讯,不知他的身体是否有所好转。

我曾想去美国看望他,但是没有护照,也不知道他具体在哪里,更无从问起(董事长的联系方式,只有总部才会有!

)。

我想,如果他真的已经完全康复,至少应该会回来一趟。我抬头望着夜空,在这样的夜里,这个足球场里,确实需要更多的感慨。我扭头看程志,他也同时扭头看我,四眼相视,四目相对,我们都知道这曾是我们最初相遇的地方。如今,绕了一大圈,去不到终点,却又回了原点,继续走未完的路。

最后,他们问我,在走之前想去哪里玩玩。

我沉默一会儿说,我想再爬一次鼓山。

第二天,他们全体请假,和我们在鼓山下碰头。

一身 身,明媚的,运动的,装束,活力四射,凸现出青春应有的魅力。

我想,太阳见到我们,都会觉得羞愧,惭愧,然后自叹不如吧。

我们快爬到山顶的时候,发现一个照相角度很美的地方。

于是就有人提议,攀岩 那块最陡峭的岩石照相,肯定 美得发呆,回味无穷。

我举手,表示第一个先试。

他们都一致表示赞同,程志却极力反对。

他说如果我真的要先去试,必须让他寸步不离地扶着我。

我执拗不过,就答应了他。

在几个闪光灯参差不齐接二连三地闪烁时,我的手机也开始响个不停。

我习惯性地接起来电话,然后拿到耳边听。

程志小心翼翼地在下角一侧扶着我,嘴里狂叫我小心,并再三命令且强调,不准再接听。

一些同学也在下面嗷嗷不停地附和着他,狂叫我小心。

我连续接了三通电话,一个是编辑打过来的,找我商谈出书的详细事宜;一个是冯燕 打过来的,她恭喜我硕士初试分数,超过复试分数线五十分;最后一个是宋承宪妈妈打过来的,她告诉我,宋承宪捐送心脏的那个人叫程志。

接完电话后,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兴奋,代替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我摸摸自己的肚子,又向下侧身看着小心翼翼扶着我,紧张得一脸汗水的程志,然后,微微一笑。程志的手,便由手臂移到了我的手上,紧紧的,厚厚的,暖暖的。

我抬起头,眺望一座座连绵起伏的青山,遐想,在远方:

青山鸟语

人与绿水栖

潺潺清泉鱼儿戏

谁在喃喃自语

风吹云林

阳照花影移

人在魂梦常相依

寄一曲相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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