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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9章 追杀(5K)(2/3)

被救的逃亡队伍看着白隼,搞不清楚他究竟是什么人,是该高兴自己被救了,还是害怕呢。

“伱现在知道了?”

又有一个人骑着马出现,他身穿重甲,怀中抱着盘羊角款式的狰狞头盔,模样很俊俏。

来人轻声说道:“强者把刀举向弱者,弱者把刀举向更弱者,指望这些人是没有意义的,白隼,跟随我吧,我们有同样的抱负,我知道你不怕死,也不在意死亡,但你难道不想死的更有价值吗?为了和平而战,为了信仰而战!”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你就是我要的勇者,跟着我吧,我需要你!”

白隼沉默。

在前段时间,他漫无目的的来到了恩铎的黄金草地。

正巧见证了战争,恰巧他是一个非常厌恶战争的人……自己之所以能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战争,一件兵器。

这段时间他四处奔波,大型战役他帮不上忙,但是小型争斗他能解决。

白隼帮人的方法很特别,他只帮助两方之中的弱者,对举刀者毫不留情,以杀止杀。

但越杀越多,根本止不住,就算这次因为他的阻挠撤退,一转头那群人又会扑上来。

甚至之前被他救下来的人,一转头也会去欺辱其他人,变成他狩猎的目标。

白隼遇见黑羊重甲佣兵团的团长歌德是个意外。 歌德是一个实力不在自己之下——哪怕自己手持折寿剑也一样。

对方邀请白隼加入他的佣兵团,他们有梦想,有抱负,要去改变世界。

歌德看重白隼的力量,并且希望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征服白隼。

于是双方有了一个赌约,让白隼去救人,看他能救下来多少。

可惜,一直到现在为止,白隼没能救下一个人,因为被他救下来的人一转头又会被他所杀,就像是诅咒。

“你打算怎么阻止这场战争?”白隼问道。

他有些杀烦了,杀累了。

“你说的是这一场,还是这一场?”歌德问道。

“这一场”白隼说道。

两人像在打哑谜。

周围近百人,无谁敢插话,都老老实实站在原地听着。

“这一场啊,杀光这些人,相信我他们每一个都有变成更恶的可能”歌德说道:“不过杀光他们也没意义,混乱的是这个世界,无人遵守规则,我们该去制定新的规则,否则不管你怎么忙碌,都在做无用功……跟随我吧,白隼!”

……

“这个cos白胡子的人哪里来的?”

在马车上躺尸的李奇一边忍着头疼,一边心里吐槽。

展现人格魅力,然后让人纳头便拜认你做爸爸?你知不知道白胡子会死的。

长相比本大人差不少,实力也才超凡,竟然还想制定规则,脸还真大。

李奇不相信对方是理想主义者,这种画大饼的方式他可太熟悉了。

不同的是他很讨厌画大饼,谈梦想。

人家跟你混的,想有一口饭吃,那你就管饭,想要赚钱你就给钱,天天谈梦想画大饼,你是神笔马良吗。

无数前车之鉴告诉李奇,以画大饼来拉拢人的,百分之百要扑街。

两人走了,不知道奴隶精灵是不是真的爱吃饼,但那个佣兵很喜欢喂别人吃饼是真的。

流民和李奇所在的逃亡者们面面相觑,还打不打?

算了,不打了,谁知道对方会不会杀个回马枪。

队伍再次减员。

八托尼没敢耽搁,一甩马缰绳快速离开。

那些流民也没空手,一部分人死了,马车就停在原地,足够他们分赃了……

乱了,逃亡的队伍彻底乱了。

八托尼紧赶慢赶,却只能眼睁睁看着一辆辆马车将自己甩在身后。

可他也没有任何的办法,自己家的马是老马,没力气,跑不快,而且他们还有一身的家当,以及被称为“保命符”的贵族老爷。

把李奇丢下,他更不敢,也不舍得。

看似逃出恩铎路就万事大吉,怎么可能啊。

作为异乡人,没有人照顾着是很难融入的,就马车上这点家当估计最后父女二人得去要饭,所以贵族老爷不能丢。

李奇中间想过让他们带自己去尖矛堡,他也是前不久才知道原来丽苏已经带着军队入驻了尖矛堡,与血鬃部落鏖战中,互有输赢。

可最后他还是没开口,不止是信不过,还有越靠近尖矛堡,敌人越多。

保不齐有几十个超凡者呢,自己都不能动,过去就是纯粹找死了。

用不了多久他就能大概恢复1点精神单位,到【1/520】的程度,不多,可身体力量能用就够了。

逃亡时,李奇很轻松,有点像郊游。

八托阿兰很直接。

她是李奇见过最耿直的姑娘,明确的表达自己的好恶,不会隐藏,也从未想过隐藏。

是那种,我喜欢你我不藏着,如果你也喜欢我就回应我,如果不喜欢我也不妨碍我喜欢你的性格。

……

李奇等逃亡队伍远去大概半天时间。

一群部落骑兵呼啸而来,数量足有七八百,马蹄轰鸣似雷,大地颤抖。

怪叫惊扰林中飞鸟插翅逃亡。

小兽夹尾逃窜。

“这里有人过夜!”领头的骑兵看着地上留下的痕迹:“不超过两天,带了不少东西。”

像是副手的人说道:“别忘了我们的任务,其格!”

“狗屎的黑羊重甲佣兵团!”其格恼怒,破口大骂:“一会儿钻出来,一会儿又逃跑,四处扰乱,我们追着黑羊那群混蛋跑了这么多天,连个影子都抓不住。”

副手说道:“巴图说一定要让我们抓到。”

“我当然知道要抓!不过我现在心情不好”其格指着前方的车辙印子:“先杀几个人解解闷。”

他提高了声音,大吼着问道:“杀几个人,怎么样?”

“吼!!”

“吼!”

骑兵们举着刀狂欢。

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窜了这么久,连根毛都没看见,他们已经手痒难耐了,身为血鬃部落的一份子,每次出行不用鲜血把自己的胡须染红,是一种无能的表现。

“那是什么?”

“重甲!”

“没见过的款式。”

“有贵族!”其格双眼发亮:“有贵族,跟我追!”

其格变得亢奋,莫名其妙的开战到现在,双方虽然死伤惨重,但血鬃部落不傻,对方死的都是普通的大头兵,一个贵族都没折损,反倒是自己这边死伤惨重,还被俘虏了不少。

当然,比起功劳,其格现在只想杀人,手痒啊,忍不住了。

马蹄踩着雷鸣,一路奔驰。

他们乘骑的都是黄金草地的高原战马,速度可能不是最快的,也可能不耐寒,甚至像沙漠,湿地,山林等地形作战会很不适应,但高海拔让战马获得了无与伦比的耐力,远超其他所有品种战马的耐力。

本就一身装备从简,只手持一把刀的骑兵们,想要追马车拉全部家当的队伍,轻而易举。

没多久就追上了人。

“杀!”

刚死伤惨重,好不容易分赃得到了不少好东西的流民们没想到会遇见血鬃部落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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