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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百合盛开!姬情燃烧!(3/4)

有关她的问题无穷无尽,就像一群要命的蚂蚁,啃噬着孟连思的好心情——这样下去可不行。孟连思偏过头,换了一个视角,眺望窗外的蓝天白云。

又过了一分钟,洛樱的声音近在耳边:“孟老师,你跟我住一间房呢。”

孟老师仍然坐得直挺挺的。

洛樱接着说:“我刚才问过林知夏了。你要是不想跟我住呢,酒店还有空房。我们公司把整个酒店都包下来了。”

孟连思站起身来。她拎着行李箱,跟随洛樱的脚步,走向她们的那间卧房。

直到进门以后,孟连思才说:“洛、洛樱。”

洛樱却说:“你叫我全名,我倒要紧张了。”

孟连思忙说:“樱樱。”

洛樱笑得好动人:“你下一句是‘嘤嘤嘤’吗?”

孟连思打开行李箱,拿出一套护肤品礼盒。她知道洛樱最爱玫瑰,就花了两千多块钱,在省城的大商场买了一套玫瑰精华护肤品。她安安静静地把礼盒放在沙发上,没说一个字,没发一点声,洛樱却用一种略带惊讶的眼神看着她。

孟连思的眼角余光扫过洛樱半开的行李箱,忽然注意到箱子的边角处塞着几个玻璃瓶——那牌子她也认识,是她的消费水平完全无法企及的高度。

她后知后觉地感到,自己送给洛樱的礼物并不合适。

情急之下,她解释道:“你不要碰它们,我会把它们都用完。”

洛樱轻声叹息:“我以为这是你送我的礼物呢。”

孟连思只用笑容来做应答。

片刻后,洛樱去洗澡了。

孟连思掏出手机,很诚恳地咨询林知夏:“林老师,我有一个朋友,工作稳定,税后年薪在四十万左右。朋友喜欢的女生家里很有钱……”

孟连思还没讲完,林知夏就开始编辑信息:“没关系,孟老师,不用在意这些。你朋友对钱没兴趣,只对人感兴趣,那就忽略钱的问题,先把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搞好。钱是次要的,人是主要的。主要问题,主要解决。”

林知夏打完这段话,点了一下头,心想:仅适用于洛樱与孟连思的情况。

她按下发送键,就像《西厢记》里的红娘一样耐心等待回音。

她等了好久,孟连思都没讲话。

怎么回事呢?

难道孟老师还在害羞吗?

林知夏趴在床上,翻扣手机,而江逾白还在一旁勤勤恳恳地整理行李。他辛勤劳作的样子,吸引了林知夏的注意力,林知夏就使劲拍床,企图让他回头与她对视。

江逾白不仅没回头,还倒退着走了几步路,撞到床沿,跌落在柔软的大床上。

林知夏笑出了声。她迫不及待地张开双手去扑他,但他很轻松地避开了她。他们在宽敞的床铺上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林知夏负责扮演“猫咪”的角色。

林知夏的体力比不过江逾白,追来追去也不是个办法。为了尽快抓住江逾白,林知夏拎起柔软的被子,像撒网一样盖住江逾白。然而,江逾白顺着被子找过来,“猫鼠游戏”的角色瞬间颠倒,林知夏掀开被子,想逃都来不及,只能说:“你犯规了。你见到我也不跑。”

江逾白双掌紧扣她的腰,一边笑一边低头亲她:“我们才刚开始玩,还没定规矩,怎么说我是犯规?”

江逾白的话很有道理。而林知夏从来都是讲道理的人。她说:“那我现在制定游戏规则。”

江逾白直直地看向她。她往床头的方向挪了挪,但他静坐不动,以不变应万变。

林知夏瞥了一眼天花板,卧室挂着一盏玫瑰形状的花枝吊灯,她随口说道:“我想起一首七百年前的欧洲的……古诗。”

林知夏还没公布游戏规则,就把话题转到一首七百年前的古诗上,好在江逾白早已习惯了她天马行空的思维方式。

江逾白脱下外套,伸手就去捞她。顺着她的视线往上看,他瞧见一盏玫瑰吊灯。他心领神会地念出莎士比亚的某一首十四行诗的句子:“对于天生的尤物我们要求繁盛,好让美的玫瑰永不凋零……”

当他念到“天生的尤物”,他的手就伸进她的衣领。

林知夏呼吸一顿。她按住他的手腕。

江逾白贼心不死。他贴在她的耳边喊:“林老师。”

林知夏冷静地总结道:“你经常用这种声音钓我。”

江逾白轻咬她的耳垂,又说:“上周出差,我六天没见你。”言语中颇有夫妻感情急需修补的意思。他的右手就成了修补匠的手,隔着一件衣裳摸索她的后背。

他没花多少时间,林知夏即将上钩,可他又在这时候问:“你刚才想到哪一首诗?”

林知夏实话实说:“英语诗,中文名《整夜在玫瑰边》。”

她完整地复述诗句:“整夜在玫瑰边,我整夜躺在玫瑰畔,不敢偷走玫瑰,但我摘下了这朵花[1]。”

说完,她凑到江逾白的耳边:“我想起了一个单词deflower。”

一般来说,英语单词的de前缀可以代指“删除、否定、拿走、离开”等含意。而“flower”就是花朵。“deflower”却可以暗指“玷污”。

“deflower”这一个单词就让江逾白误入歧途。他用一种非常复杂的眼神打量林知夏,林知夏立马抖开被子,将他罩住,还说:“你要从文学的角度欣赏那首诗。”

江逾白在被子里说:“我只想摘一朵花,林老师。”

林知夏快速代入角色:“不,你这样就是不学好。”

江逾白动作洒脱地掀开被子:“学得再好也没有奖励。”

林知夏微微起身,亲吻他的唇角,他揽着她的腰倒在床上,枕边的手机顺势滑落。林知夏听见手机掉在柔软的地毯上,摔出“咚”的一声轻响。

与此同时,洛樱和孟连思结伴出游了。

她们穿着颜色相近的连衣裙,走在绿荫遍地的山路上。

山间道路蜿蜒崎岖,孟连思还带着一个单反相机。她举起相机,四处拍照,洛樱时不时入镜,镜头下的洛樱在交织的光影中更显柔美,孟连思都要看愣了。

“小心啊,”洛樱提醒她,“台阶陡峭。”

孟连思忙说:“好,你也当心。”

她无意中伸出手,洛樱就扶住了她。

她再也没松开。

她们走到半山腰,见到了一个小市集。

淡薄的白雾尚未消散,风吹树叶沙沙作响,孟连思只觉得自己仿佛身处仙境,眼前的市集也是天上仙人布置的,让游人们忘掉生活中的一切烦恼——孟连思连她上周发表的论文都快忘掉了。

洛樱拉着孟连思在一处馄饨摊前坐下。

摊主是个七十来岁的老太太,两鬓斑白,慈眉善目,虽然有些老态,但她干活的速度极快,不一会儿,就把两碗冒着热气的馄饨端到洛樱和孟连思的桌上。

洛樱掰开竹筷子,吸了一口馄饨的香气。她好久没有像今天这样食欲大开了。馄饨是猪肉馅的,汤里放着紫菜、豆芽和虾皮,飘出一股鲜香味。

洛樱夹起一只馄饨,刚咬一口,舌头都要被烫麻。她满眼含泪,孟连思立即把矿泉水递给她:“把馄饨吐掉,喝水。”

洛樱缓了几分钟,喝了半瓶矿泉水,才自我解嘲道:“我连饭都不会吃了。”

“我带了维生素e,”孟连思依然关心她的伤势,“这几天你吃一点维生素e,舌头好得快。”

林间山风清爽,热汤也被吹凉。洛樱低头继续吃馄饨,顺便说:“我带了巧克力,给你的。”

孟连思停下筷子:“专门给我的?”

“对啊,”洛樱说,“红酒夹心,你的最爱。”

孟连思夹到一半的馄饨落回碗中。

林荫道上走来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头子。他背着一顶草帽,穿着宽松汗衫和长裤,手里还拎着一个塑料饭盒。他把饭盒递给摊主老太太,又给那位老太太打下手,老太拾起手帕为他擦汗——这两人显然是一对夫妻。

孟连思看了一会儿,就出神地问:“你以前有喜欢的人吗?”

洛樱喝了一口汤,才说:“有啊。”

孟连思心底微酸,忍不住追问:“是谁?”

洛樱反问她:“你有过喜欢的人吗?”

孟连思没有洛樱的坦荡。

她换了一只手拿筷子,洛樱才发现她能灵活地运用左右手,既不是左撇子,也不是右撇子。

洛樱正要发出赞叹,她就说:“我也喜欢过一个女生……”

她特意咬重了“女”字,再抬头去看洛樱。万一洛樱的表情不对,那就是她一直以来会错意了,洛樱只想把她当成普通同性朋友——这个假设令她提心吊胆,因此,她抬头的速度极快,幸好洛樱的神情并无一丝异样。她依旧专注地望着孟连思。

孟连思这才继续说:“当时我在读大一,加入了学校的社团。我和一个室友熬夜工作到凌晨,她喝完咖啡,还喝了啤酒,亲了我两口,让我做她的女朋友。”

“你做了吗?”洛樱问道。

孟连思忽然失笑:“周末回家,我和爸妈说,我要做女生的女朋友……”

洛樱用自己家的例子做参考,推测道:“你爸妈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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