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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八十一章 制科(2/2)

制举,不仅是搜罗乡野遗贤的手段,同时也是选人改官的重要途径之一。

制举的评定虽然也分为五等,但前二等为虚设,所以,第三等便是上等。

依制,制科第三等的授官待遇类比进士第一人,第四等类比进士第二、第三人,第五等比进士第四、第五人。

换句话说,只要制举及第,就相当于进士科前五,可直接授予京官,一步跨越选人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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