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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九章 我还是喜欢你桀骜不驯的样子(3/5)

“再加上某些环节,双方需要沟通,若是表达失误,便会被对方公诉人或者律师逮到破绽。”

“只有专业的律师才知道哪些话能说,哪些话不能说。”

法庭和其他场合不同。

对当事人发言的要求非常高,不允许前后矛盾。

而胡乱辩解,更是会使得当事人的自身公信力下降。

所以在法庭上双标、诡辩是没有用的。

一切都是按照法律逻辑和证据来推断的。

陈导光拒绝了法律援助律师的辩护……

自身很容易踩坑。

“原来是这样。”

万中元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随后想起了什么,又接着问道:“对了,刚才公诉人所说的……打耳光也是违法行为?”

前不久。

他才把自己那个不成器的儿子揍了一顿。

已经不限于打耳光了。

直接打的坐上了轮椅。

殴打行为……

若是构成了轻伤,将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一点他十分清楚。

所以当时揍儿子,一直控制着力道,并未达到轻伤标准。

但打耳光这件事……

他一直没怎么重视。

“殴打他人,不管轻重,都是违法行为。”

秦牧笑了笑,分析道:“对方若是执意追究,将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治安拘留。”

“那……我如果扇自己耳光呢?”

万中元眨了眨眼,突发奇想的问道。

秦牧愣了一下。

有些无语道:“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是殴打他人的行为,打自己不算。”

不止是这个。

就连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也针对的是伤害他人身体权的行为。

自己打自己,甚至自残……

都不构成违法和犯罪。

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拥有对自己身体的处置权。

一些重大的身体权,是禁止公民任意处置的。

最明显的一个例子,那就是贩卖、出售自己的器官属于违法行为。

某店为了缓解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压力……

特地推出了殴打套餐。

只要花一百元,就可以在轻微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千元,就可以轻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万元,就可以在重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十万元,就可以在重伤范畴内,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百万元……

顾客殴打的行为,即便征得了被殴打人的同意,也构成了违法犯罪。

万中元听完,露出了恍然之色。

这种轻微的违法行为……

甚至比平时闯红绿灯还小,更容易为人所忽视。

毕竟……

如果被陌生人突然打了个耳光,很多人都会忍不住还手。

从而构成了打架斗殴。

而互相斗殴……

要么是两个人和解,要么是两个人一起拘留。

在这种情况下。

最妥善的方式,就是找证据证明自己挨打了。

然后果断报警。

一耳光虽然轻微,无需赔偿医药费,但对方至少要治安拘留五日以上。

“来了来了,最精彩的辩论环节到了!”

“这个律师看样子完全不打算帮忙了,陈导光这个阶段怕是有点难了。”

“你们猜猜陈导光这个环节会怎么辩护?”

“我只想知道,这个环节结束了,他的刑期会不会突破十年的上限?”

“……”

突然间。

张清源等人无比激动,目不转睛的看着屏幕。

神情里充满了对陈导光的期待。

万中元闻言。

也收回了目光,看向了投影屏幕。

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

这场直播……

同样让他大开眼界。

经过了秦牧的解说,他对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都有了充分的了解。

以及打耳光等行为涉嫌违法,将处以五日以上的拘留。

只要报警……

对方就要进去。

而在直播画面里。

庭审活动在周全民的主持下,已经推进到了自由辩论环节。

自由辩论……

指的是围绕固定争议焦点,双方摆事实,讲证据,左证所提主张的合法合理性。

“请双方就有罪和无罪,进行自由辩论,辩论期间,请有效发表个人观点,不要胡搅蛮缠。”

辩论开始前。

周全民额外叮嘱了一句。

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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